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子政务、数字城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电子政务、数字城市相关技术和应用标准;组织建立电子政务、数字蒸湘工作的协调机制。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电子政务、数字蒸湘发展战略,编制电子政务、数字蒸湘中长期规划、专项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建立电子政务和数字蒸湘建设调查统计制度。
3.提出电子政务、数字蒸湘建设投资总规模及年度投资计划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投资的电子政务、数字城市项目的建设及运维管理。
4.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的开发、电子政务建设应用以及数字蒸湘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负责建立全区电子政务骨干网;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数字化应用;承担蒸湘党政门户网站及集约化体系的建设与管理。
5.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6.负责推进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承担网上办事业务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7.负责网络新闻发布、对外网络宣传。
8.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网络舆情的监控与引导;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反应及研判长效机制,健全网络评论员队伍。
9.承担区中心机房及机关大楼网络日常管理与设备维护。
10.机关大院智能化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11.参与拟订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具体承担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用通信网(有线、无线)、专用通信网规划。
12.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的技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负责数字认证机构和测评机构的组建、认定与管理。
13.负责电子政务、数字城市、信息技术等相关培训工作。
14.组织、指导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区级交换平台和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推进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推动数字社区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市民一卡通应用项目的实施和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面向经济社会各方面的诚信体系建设。
15.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各项事务日常管理以及督查、督办、考核奖惩工作。
16.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唐彩虹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