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省、市委宣传部和区委的安排部署,制订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协调、指导全区各级党委宣传思想工作。
2、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3、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全区对上、对外新闻宣传、报道。
4、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全区文化艺术特别是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配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推行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领导区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等相关社团的工作。
5、负责全区对外、对港澳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区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工作;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政工干部系列的职称评定工作。
7、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宣传部设:
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文明办)
负责规划、部署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各种双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推行、考核全区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唐彩虹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