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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乡】推行家庭生育计划 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水平
www.zhengxiang.gov.cn作者:日期: 2007/09/06【字体:

  长湖乡辖4个农业村、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119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4561人。2004年初,长湖乡开始在全乡推行村(居)民自治,逐步形成了“两委负总责,协会为骨干,村民搞自治,群众做主人”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当前,全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方针是“两委抓导向,协会唱主角,村民搞自治,计生上水平”。为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切实提升村民自治工作水平,长湖乡党委政府、计生协会适时调整思路、调查研究、大胆创新,在全乡四个农业村大力推行家庭生育计划。


  一、因势利导,施行家庭生育计划

 


  长湖乡村民自治工作经过三年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村民自治工作新方针确立后,乡村两级都感觉到迫切需要一个新的载体或者新的机制给村民自治注入新的活力。


  1、顺势而为,确定推行家庭生育计划工作思路


  近年来,乡计生协在检查村级协会工作时,发现有不少协会会员的申请书承诺了自己的生育节育计划,充分体现了农村妇女生育观念的转变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的加强。乡计生协会经过认真研究,决定顺势而为,在四个农业村推行家庭生育计划。育龄群众在计生工作人员指导下,就自己的生育节育意愿作出书面计划。计生人员在掌握群众的生育节育意愿后,通过有针对性的指导,促使群众制订并落实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生育计划。让群众从工作对象的被动地位转变为当家作主的主动地位。以家庭生育计划为新的载体,推动自治章程与公约的落实,从而不断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2、精心筹划,确立家庭生育计划运作模式


  乡计生协会经过深入地调查研究,广泛地征询群众意见,确立了家庭生育计划的运作模式。一是制定家庭生育计划书文本。第一部分为告知内容,告知国家的生育、奖扶政策,章程制定的奖补措施。第二部分包括生育计划、优育计划、节育计划、生殖保健计划。第三部分告知违约责任。每个育龄群众在乡村计生工作人员和协会会员的指导下,选择自己的生育、节育、生殖保健计划。计划书填写一式两份,自存一份,缴村民自治理事会一份。二是建立家庭生育计划档案。三是实施家庭生育计划分类管理。第一类是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和生育节育规定的计划,乡村指导督促落实,同时做好服务。第二类是与国家生育政策及生育节育规定有偏差的计划,采取个案管理,专人负责重点宣教指导,帮助转变生育观念,直至生育计划调整到位。四是建立家庭生育计划评审制度,每年对家庭生育计划进行一次审评,特别是审评重点对象的转归情况。六是建立家庭生育计划奖惩制度,把奖惩列入自治章程,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家庭生育计划的兑现各种奖励补助。违约者照章处罚。


  3、抓点促面,激发家庭生育计划生机与活力。


  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长湖乡坚持把推行家庭生育计划作为提升村民自治水平的突破口来抓。首先在大立村开展试点,随后召开了现场会向大立村、立新村、长湖村、松林村等全乡四个农业村推广。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推行家庭生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指导全乡的工作推行情况,帮助解决各村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乡党委还出台了《关于在全乡推行家庭生育计划的意见》,并且将这项工作纳入乡村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


  家庭生育计划推行以来,四个村计生协会先后召开理事会、理事扩大会,研究修订《自治公约》,将家庭生育计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自治公约。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吸纳群众的建议,进一步明确了群众的权利,丰富了奖补条款,使自治公约更加切合实际,更易被群众所接受,约束力、操作性大大增强。村民主人翁意识得到巩固,参与热情空前高涨。立新村、大立村不少参会代表在公约修订通过后当场就递交了家庭计划书。到目前为止,全乡农业村已有940户制订并提交了《家庭计划书》,达到“三查”对象的98%。刚开始收到与国家生育政策有偏差的计划书有29份,其中22份经过重点指导与帮扶,已转变观念,适时调整到位。


  二、权利还民,力促家庭生育计划

 


  我乡乡村两级充分认识到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要求村民履行义务执行好家庭生育计划,必须要充分保障村民在计划生育事务当中的权力和利益。为此,各村重新修订了自治章程和公约,村民权力更加明确,优惠政策更多更实在。同时各村两委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保障落实的制度和措施。


  1、完善五项制度,彰显民主权利。


  各村修订完善了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评比等五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五个操作环节。一是抓民主选举。协会理事会、议事会由群众代表选举产生,甚至村组计生工作人员也改变过去乡村领导或计生部门指定的方式,改由群众选举产生。去年底,大立村、松林村村专干、组指导员全部重新由群众选举产生,由群众自己选人来做计生工作,工作推行更加顺畅。二是抓民主决策。自治章程的修订、各村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出台、经济发展项目的引进都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去年,同时有两个经济发展项目有意落户大立村,一个是锅炉厂,一个是北辰鞋厂,基于基础条件,两者只能选其一,尽管前一个项目规模更大,发展前景更广阔,但考虑后一个项目需要大量女工,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最终选择了鞋厂项目,目前全村有260余名育龄妇女在鞋厂工作,确保村民安居乐业。立新村计生家庭升学奖,刚开始村里定的标准是考上重点大学奖励1千元,经群众代表大会民主决策,最后提高到奖励1万元,并且把奖项写进了章程。三是抓民主管理。各村对计划生育事务行使管理权的是理事会、议事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日常事务由理事会、议事会处理,重要事项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各村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村支两委在会上“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落实民主管理。四是抓民主监督。各村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村民的婚育、节育、处罚等情况,每个村还设立了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五是抓民主评比。结合“两为两争”活动,乡协会每年组织对各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行评比,各村协会每年就家庭计划执行情况和参与自治的表现民主评选计划生育先进家庭,并落实奖惩。去年底,经过评比,大立村、立新村、长湖村对20个计划生育家庭进行了表彰。


  2、实施六项奖补,丰富利益导向。


  在政策推动方面,长湖乡的思路是:“规定动作,春暖花开;自选动作,春色满园”。法定的奖扶和优惠政策坚决落实到位,自选项目根据各村自身的条件和情况可谓“百花齐放”。综合各村情况,主要实施了六项奖补措施。一是避孕节育措施补助。结扎对象一次补助200~300元,两女结扎户一次补助800~1000元,生育一孩后按时落实上环,一次性补助50~100元。二是“三查”补助。按时参加三查的,每人每次10~20元补助。三是计生特困家庭补助,每户每年补助200~400元。四是计生家庭子女升学奖。考取重点大学的奖6000~10000元,考取一般本科的一次性奖励1000~2000元。五是放弃再生育奖,除区乡奖励外,村级奖励2000-3000元。六是参与村民自治落实家庭生育计划先进家庭奖,每年评比一次奖励200元。去年以来,长湖乡四个农业村共有1496人获得各项奖补。奖补金额累计达20余万元。


  奖补措施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家庭生育计划的推行。去年,大立村在修订《自治公约》的村民代表大会的现场,就有两名独女户在看到奖补措施后当场向村支书表示放弃再生育,村支书称“这样的奖我们发得越多越高兴”。长湖村两女户罗兰、立新村两女户熊雅娜当初因为观念未转变,拒不落实结扎手术。当她们在家庭生育计划书上看到了国家奖扶政策和村里章程明确的奖补措施,并且亲眼看到别人拿到了奖补金后,思想发生了转变,递交了符合政策的生育节育计划书,并主动到区服务站落实了结扎手术,她们是这样说的:“国家的奖扶政策,可以解决后顾之忧,村里的奖补措施可以解决我目前的困难,我放心了”。可以说,一方面,家庭生育计划的推行,促进了各项民主权利和利益导向的到位;另一方面,权利还民也使群众心甘情愿地制订合法的家庭生育计划,自觉地落实家庭生育计划。


  三、以民为本,服务家庭生育计划


  针对育龄妇女家庭生育计划确定的生育、优育、节育、生殖保健计划,长湖乡加强了服务力量,健全了服务制度,积极落实优质服务。


  1、健全三级服务网络。长湖乡以服务所技术人员和各村计生专干为班底,成立了家庭生育计划服务指导组,同时与区服务站紧密衔接,构建了区、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日常随访,生产生活服务由村级完成;优生优育、孕期保健咨询,生殖健康普查由乡级完成;节育措施落实、不孕不育诊治、优生遗传检测由区级完成。


  2、开展四项宣传关爱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长湖乡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家家生育有计划”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坚持把政策道理讲透,让群众在明理的基础上知情选择。二是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组织开展乡镇干部与贫困女孩一帮一活动,每年还组织开展了慰问困难女孩家庭活动。三是开展关爱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活动。每年组织慰问安抚,资金、技术和就业帮扶,把帮扶做够,把服务做优,让群众在感恩的基础上自觉计划生育。四是协会会员开展了“四好四带头”活动,即“订计划、达四好、守公约、四带头”,“四好”就是管好自己、教好子女、帮好亲友、带好四邻;“四带头”就是带头遵守村规,带头参与村民自治,带头落实家庭生育计划,带头发家致富。


  3、落实六项服务承诺。长湖乡把家庭生育计划服务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大工程”紧密结合,从六个方面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新婚夫妇提供性生活和优生知识咨询服务,为有生育计划的夫妇提供优生遗传检测服务,为怀孕妇女提供孕期保健咨询服务,为已生育夫妇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服务,为已生育并落实措施妇女定期提供生殖保健服务,为有生育计划但不孕不育者提供咨询及治疗服务等等。去年以来,共落实优生遗传检测149人;今年上半年为全村育龄妇女组织开展了生殖道感染免费普查活动,共查1725人,全部发放生殖健康手册,查出各类妇科病860人,全部进行跟踪治疗服务;今年全乡还对不孕不育进行了摸底,有13对不孕夫妇被建议到服务站和其他医院接受治疗,其中大立村王大娟、陆元德经治疗后,已成功受孕,对象非常感激,群众非常满意。


  通过推行家庭生育计划,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群众意志得到充分体现,育龄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得以持续,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第一,群众真正成了计划生育的主人。村民自治由一村一组的自我管理延伸到一家一户的自我管理。第二,转变群众生育观念的工作能有的放矢,效率提高。群众生育意愿通过计划书反映出来后,需要重点宣教的目标人群能迅速锁定,并且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有的放矢,各个击破。第三,孕前型管理得以真正落实。推行家庭计划书后,对于那些有违法生育想法的重点人群,在她产生意愿的时候,就能及时发现、及时介入管理。第四,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工作由“治民”向“民治”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计划生育工作“重心”终于“落地”,群众成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力军,他们为了维护各自应享受的权利,为了自己的计划承诺,自觉自愿地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夯实了农村计划生育的根基。长湖乡去年10月以来,在签订家庭生育计划书的家庭当中,有22例意外妊娠者主动到服务站终止妊娠。到目前为止,未发现1例计划外生育。

 


 

信息来源:区信息办责任编辑:刘 露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