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衡阳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和《衡阳市政府公开信息管理系统》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二、获取方式
㈠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蒸湘党政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
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㈡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蒸湘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申请形式
⑴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的申请。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⑵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申请。
申请人在蒸湘党政门户网(http://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 目录编制
1、政府及政府部门。
(1)单位简介;
(2)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
(3)政府工作机构(含内设股室)及其主要职能;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7)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8)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 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11)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2)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4)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2、公共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
(1)单位职能及岗位职责;
(2)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
(3)办事事项、依据、时限、流程、结果、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缴办法;
(4)监督投诉及联系方式;
(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参照以上内容编制。
四、指南编制
1、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传真、E-mail等);
2、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蒸湘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蒸湘区机关办公大楼719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734-2889968
传真:0734-2889968
电子邮箱: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雷 云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