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查无办2016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及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决定,从2016年3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全面覆盖、分类处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死角,严惩重处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坚决守住不发生源发性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发生群体性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执法违法违规事件“三条底线”,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查无证: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持有有效许可证件,是否亮证经营,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以及出租、出借、涂改、转让食品相关许可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二)清死角:按照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管理痕迹化的要求,全面划分网络,定人定责定岗,完善监管责任网,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空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三)端窝点: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惩违法犯罪,重点打击行业“潜规则”和共性问题,关停取缔一批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查重处一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 “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三、 整治时间
2016年3月至10月,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3月28日至4月10日)。各监管所和药械保化科对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摸底,建立好经营户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结合全区食品药品“四查”及“五整治”行动,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此次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11日至9月30日)。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准确掌握无证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重点摸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底数,建立监管台帐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针对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按照“分类处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30日)。各监管所和药械保化科要及时总结回顾,巩固成果,分析问题,整章建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全市食药监系统践行“四个最严”,落实“四有两责”的具体措施,市局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分局各所和药械保化科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分局“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专项整治工作由长湖呆鹰岭所牵头,红湘雨母所、蒸湘联合所、药械保化科共同参与,确保本项整治扎实推进。
(三)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各监管所和药械保化科要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对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社会弱势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社会危害轻微的行为,要加强教育引导,督促其办证办照;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免于许可的经营行为,要鼓励和引导其规范经营。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应及时立案查处,并追根溯源,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建立查处取缔无证工作长效机制。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宣传舆论工具的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舆论导向的作用,及时公布本项整治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及时报送,定期通报。各监管所和药械保化科要加强数据统计和情况综合,确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及时上报。红湘雨母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长湖呆鹰岭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蒸湘联合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药械保化科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环节,同时各监管单位负责辖区内的抽检和办案。整治行动开展后,各监管所和药械保化科每月15日前上报《蒸湘区“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见附表1)及工作进度、典型案例、经验作法等信息,6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分别上报专项整治阶段工作小结和总结(含附表2)。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科室队联系人:食监一科,袁云平(电话:8810038,QQ:821088834);食监二科,杨莹(电话:8810036,QQ:513951812);食监三科,陆璠(电话:8813020,QQ:464895657);保化科,谭岳平(电话:8813011,QQ:1337444940);稽查支队,申清泉(电话:8813015,QQ:759556532)。
附件:1、蒸湘区“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
2、蒸湘区食品“三小”行业无证经营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表1
蒸湘区“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数量 |
1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2 |
建立网格监管责任区 |
个 |
|
3 |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
户 |
|
4 |
其中:专业从事食品贮存运输的经营者 |
户 |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 |
户 |
|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
户 |
| |
5 |
其中: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户 |
|
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户 |
| |
6 |
责令整改 |
户 |
|
7 |
规范引导办理许可证 |
户 |
|
8 |
查处取缔无证经营 |
户 |
|
9 |
查办案件 |
件 |
|
10 |
案值 |
万元 |
|
11 |
罚没金额 |
万元 |
|
12 |
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户 |
|
13 |
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
个 |
|
14 |
查扣不合格食品 |
公斤 |
|
15 |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
件 |
|
16 |
媒体刊发专项整治新闻宣传报道 |
篇 |
|
填报人: 负责人:
注:此表请于每月15日前上报,同时上报工作情况和1-2个典型案例。
附表2
蒸湘区食品“三小”行业无证经营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数量 | |
1 |
辖区食品“三小”行业经营户数量 |
户 |
| |
2 |
辖区食品“三小”行业违法经营户数量 |
户 |
| |
3 |
无证无照 |
小作坊 |
户 |
|
4 |
小食品店 |
户 |
| |
5 |
小餐饮店 |
户 |
| |
6 |
有照无证 |
小作坊 |
户 |
|
7 |
小食品店 |
户 |
| |
8 |
小餐饮店 |
户 |
| |
9 |
证照过期 |
小作坊 |
户 |
|
10 |
小食品店 |
户 |
| |
11 |
小餐饮店 |
户 |
| |
12 |
超范围经营 |
小作坊 |
户 |
|
13 |
小食品店 |
户 |
| |
14 |
小餐饮店 |
户 |
| |
15 |
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 |
小作坊 |
户 |
|
16 |
小食品店 |
户 |
| |
17 |
小餐饮店 |
户 |
| |
18 |
完成整改情况 |
小作坊 |
户 |
|
19 |
小食品店 |
户 |
| |
20 |
小餐饮店 |
户 |
| |
21 |
立案调查 |
小作坊 |
户 |
|
22 |
小食品店 |
户 |
| |
23 |
小餐饮店 |
户 |
| |
24 |
查处和后续处理 |
引导规范经营 |
户 |
|
|
补办许可证 |
户 |
| |
25 |
吊销或注销数量 |
户 |
| |
26 |
查处取缔数量 |
户 |
| |
27 |
取缔“黑作坊”数量 |
户 |
|
填报人: 负责人:
注:本表系根据省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填报,仅统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食品“三小”行业)无证经营整治情况。此表上报两次,分别是6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区药监局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