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一批假鹿胎膏
www.zhengxiang.gov.cn作者:日期: 2017/07/12【字体:

  近日,市食药监局通过接群众举报,查获某药店销售一批假鹿胎膏,该批鹿胎膏外包装上标示的厂名为:吉林省长春市旺源鹿产品经销处,规格为200克/盒,LOP:170203。生产许可事项为:吉林省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证号:吉双野销字(2011-058),卫生许可证号:长双卫食字2007第SF619号,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其产品外包装上未标示生产厂家的地址及联系电话,但标示有“鹿胎膏是对不孕不育症状具体良好的调解作用,用于补气溢血、调经散寒、气血不足、虚弱消瘦、月经不调、、、、、、等”的产品说明。该产品的标示与药品批准的“鹿胎膏”说明书内容雷同。经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局双阳分局协查核实,没有该厂家存在,属于假冒产品。

  经调查,药店声称从药交会上买进4盒,即没有购进入库票据又无销售记录。目前,该案已依法立案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张险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