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传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方案》,推进实施新《环保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0月23日,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在呆鹰岭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举办了新《环保法》环保系统培训班,邀请了省环境监察局局长王盛才同志、省环保厅法宣处副处长黄亮斌同志授课。县市区环保局、城区环保分局局班子成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黄亮斌副处长以环境治理新思路为主题,详细介绍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历程及成效,对新《环保法》、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结合《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及《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具体讲解了政府、环境监管部门、企业及公民的保护义务以及实施环境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王盛才局长以环境监管与执法为主线,对当前环境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及调处方式作了深刻剖析,详细具体的讲解了新《环保法》配套的4个办法的出台背景、过程以及主要亮点,并对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进行了系统阐释,盛才局长以其多年环境监察工作经验结合典型案例对环境违法案件,乃至刑事案件的办理经验及技巧作了详细具体的讲解。
本次对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环境执法理论集中培训,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为我市环保工作及环境执法再创新高奠定了基础。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张险波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