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业主名称: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
所属地区:衡阳市蒸湘区
招标内容:现对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门卫房建筑、装修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蒸湘区人民检察院门卫房建筑、装修项目
(2)招标范围:建筑、装修项目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财政评审价:132999.75元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60天
(7)建设地点: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内
3、资质要求:
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信誉要求:不属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查封;最近3年无串通投标或者工程质量问题或者重大违约问题;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二级资质的建造师,投标时须提交执业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方式:
公告之日起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①有效的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建造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区检察院308室)报名。携带的介绍信、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资料不全或超过报名时间的将被拒绝报名。
5、报名时间: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即为开标时间)
6、评标方式:
请已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建造师执业证原件到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参加评标仪式,随机抽取确定3家单位入围参加投标(当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逾期到达的投标申请人其抽签入围申请将被拒绝。
7、开标、评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2)资格验审;(3)公布招标控制价;(4)当众采用合理评审价格抽取法开标;(5)宣布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8、定标方法:
采用财政评审合理定价抽签中标,即由业主方确定中标价格,被邀单位在承认业主方价格的基础上,多个单位采用两轮抽签,第一轮抽取顺序,第二轮抽取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第三顺序中标单位。
业 主: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衡阳市外环路23号
联 系 人:刘怡衡
联系方式:0734-8869613
传 真:0734-8869660
时 间:2016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曾彬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