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公务用车保险实行集中采购
www.zhengxiang.gov.cn作者:日期: 2009/10/30【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源头治腐,规范公共财政支出,蒸湘区政府拓宽政府集中采购领域,决定从2007年5月1日起,对区、乡镇、街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所有公务车辆的商业保险统一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一是规定车险种类。明确集中采购的车辆保险主要为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盗抢险、玻璃破碎险等六种,避免参保单位随意增加险种,增大公用经费支出额度。二是以招标方式确定承保公司。规定具体承保的保险公司由区政府采购办以招标形式确定,有效堵住保险公司业务员为承揽业务返利、返现,从而滋生政府公务人员“小腐败”的源头。三是强化责任追究。规定各单位不得自行参保,对不参加集中采购的,区会计核算中心将拒付车辆保险费用,并按《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对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据区政府采购办工作人员估计,全区车险实行集中采购后,一年可节约经费近10万元。

中共蒸湘区纪委办公室
2007年5月15日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雷 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