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衡钢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7]8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衡阳市衡钢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衡钢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大栗新村10号,衡钢中学校内。
2.3建设内容规模:新建一座教学楼,占地面积约83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主要包括学生教室,教师办公室及相关配套设施;计划总投资约1286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包括设计、施工)。
2.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8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贰级注册建筑师证。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设计单位的正式职工。
3.5拟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
3.7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8联合体一方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建市【2016】93号文、湘政办发【2017】58号文、湘建监督【2017】76号文制定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 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8.补偿费
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补偿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人:衡阳市衡钢中学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大栗新村10号
联系人:邓校长
招标代理: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话(传真):0734-8217116
信息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编辑:张险波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