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工学院公寓热水收费标准备案的函复
www.zhengxiang.gov.cn作者:日期: 2015/09/30【字体:

湖南工学院:

  你院《关于收取2015年度热水洗浴费的请示》收悉。鉴于你院为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对公寓楼C区、D区、E区安装了热水设备,学生及家长反映较好。根据《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教[2012]112号)和《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院热水收费事项函复如下:

  一、对自愿入住安装热水设备公寓的学生收取热水使用维护费每生每年100元,热水费按计量另行收取。

  二、你院收取热水费用后,热水设备应正常运转和使用并定时开放。禁止只收费不服务或强制服务并收费。

  本函复收费标准为试行收费标准,试行期为一年,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试行至2016年春季学期末止。你院接此函复后,应严格按本函复的规定执行,并自觉接受学生监督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胡 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