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学生公寓服务性收费标准备案的请示》收悉。鉴于你院为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去年新建了22栋学生公寓楼,其中第1栋至第22栋公寓楼每间安装了热水设备,第17栋至第22栋每间安装了空调设备,为了给学生提供安全饮用水,教学楼还安装了直饮水设备。一年来,学生反映较好。根据《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教〔2012〕112号)和《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规定,经研究,现就你院以上公寓楼住宿费及部分服务性收费标准备案事项函复如下:
一、 对自愿入住你院新建1-22栋公寓楼的学生公寓住
宿费标准为:符合一类公寓(四人间)标准的每生每年按不超过1200元,符合二类公寓(六人间)标准的每生每年按不超过1000元,符合三类公寓(八人间)标准的每生每年按不超过800元。
二、 对自愿入住安装空调、热水设备公寓的学生收取
热水及空调使用维护费分别为每生每年100元,热水水费、空调使用电费按计量另行收取。收取空调、热水费后,应保障空调、热水设备正常运转,热水设备定时开放,空调设备冬季温度低于10℃,夏季温度高于26℃时必须开启,禁止收费后不提供服务。
你院接此函复后,应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并自觉接受学生监督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胡 鹏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