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市衡州小学住宿费、伙食费备案标准的函复
www.zhengxiang.gov.cn作者:日期: 2015/09/16【字体:

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州小学: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我校全寄宿及伙食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你校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实际需求,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和《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教[2012]112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全寄宿住宿费和伙食费收费备案事项函复如下:

  一、对自愿入住你校普通宿舍楼的学生收取全寄宿住宿费每生每期300元。

  二、对自愿住宿并在你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每生每天(三餐)不超过21元。

  三、你校应严格按以上备案标准收费,做好收费公示,并自觉接受学生监督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

  本函复备案的收费标准为试行收费标准,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应重新报备。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5日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胡 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