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城区出租车营运价格的公告
www.zhengxiang.gov.cn作者:日期: 2015/11/06【字体:

  经价格听证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如下:

  一、营运价格:

  1.起步距离按现行2公里规定不变。白天起步价由5元调整至6元,即起步2公里(含2公里)内6元;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起步价调整为7元。

  2.计时收费:途中停车首次等候3分钟不收费,之后累计每满3分钟计费1元。

  3.其他事项仍按衡价消〔2010〕321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变。

  二、价格调整执行时间

  自2015年11月15日起,凡调整了计价器的出租车均按新的营运价格执行,计价器未调整的暂按原营运价格执行。

  特此公告。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胡 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