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我区完成财政总收入204075万元,为年度预算101%,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5849万元,增长8.4%,按市考核口径同比增长12.1%。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128万元,为年度预算106.9%,比上年完成数增加4062万元,增长12.3%。
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84302万元,为年度预算96.2%,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881万元,增长4.8%;地税部门完成116070万元,为年度预算103.7%,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1735万元,增长11.2%;财政部门完成3703万元,为年度预算149.3%,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33万元,增长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支情况
2015年全区财力收入总计为8408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128万元,上级专项补助及转移支付各项补助4132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200万元,上年结转1008万元,调入资金425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89万元,上解支出342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3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10万元。
收支相抵后,2015年年终滚存结余86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860万元,净结余8万元。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26万元;国防支出18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63万元;教育支出1729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2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41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10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9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9万元;其他支出1227万元。
2015年重大公共专项及预备费支出情况已在今年2月向区人大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门报告,此次不再重复报告。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479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收入2479万元。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64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万元,支出总计207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05万元。
因我区本级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来源,且无法预计上级基金收入规模,所以年初未做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361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8739万元、失业保险11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 2297万元、生育保险91万元、农村合作医疗2621万元、城镇居民医疗387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2622万元。
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085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6882万元、失业保险5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484万元、生育保险31万元、农村合作医疗2284万元、城镇居民医疗211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1231万元。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1374万元,当年结余6276万元,累计结余27650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16382万元、失业保险51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504万元、生育保险217万元、农村合作医疗1147万元、城镇居民医疗559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2294万元。
二、2015年预算执行工作主要成效
2015年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中央及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相关要求,通过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规范财税征管,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确保了年度财政收入目标圆满完成,确保了全区各项事务支出资金需要,确保了财政收支预算实现年度平衡。从全年执行情况看,主要取得以下工作成效:
(一)公共预算收支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0亿元大关,达到20.41亿元,比上年考核目标数增长12.1%,收入总量在城区位居第一,全市排名第二。全区人均财政收入达到8320元,税收占比达到98.2%,按省考核要求统计(含开发区和市本级分解数),人均财政收入达到12413元,税收占比达到86.3%,在全市率先达到小康社会指标要求。全年共争取上级各项补助收入41328万元,同比增加6256万元,增长17.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0883万元,同比增加1792万元,增长9.4%。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4089万元,同比增加9467万元,增长14.6%。与“十二五”开启之年相比,财政收支规模分别增长103.5%和74.3%。
(二)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2015年全区民生支出达到57231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2%,比上年增加14266万元,增长33.2%。其中:教育支出同比增长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长39.7%,医疗卫生支出同比增长13.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同比增长114.8%,农林水事务支出同比增长6%。全年直接用于社会救助支出11851万元,同比增加了4087万元,增长52.6%,提高了就业、抚恤、五保供养、优抚安置、遗属补助、重度残疾人护养等补助标准。全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2277万元,加快了我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全年用于城乡社区设施和环境卫生投入6349万元,不断改善了城乡道路基础设施和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提升了居民生活幸福指数。“十二五”期间,民生事务累计支出达到19.7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7.4%。
2015年财政部门积极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加快协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全年人员经费支出达到22895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9%,干部职工工资待遇全部按标准落实到位,各部门运转经费得到切实保障。目前民生支出与人员经费保障成为我区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重点。
(三)预算执行得到进一步规范。按照新修订《预算法》要求,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收支预算,实行分块编制,统筹安排。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涵盖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一般公共预决算公开全部细化到相关项、类级科目。继续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控“三公”支出规模。2015年区级接待经费同比缩减10%,公车维护经费同比减少3.5%,出国出境经费为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5年通过聘请社会事务所对三个千万重点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为下年科学安排预算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规范国库管理,全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累计支付资金59086万元,占当年预算支出的79.8%,其中直接支付占比达到93.3%。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比上年压缩13.9%,全年共清理收回存量资金1422万元,全部纳入下年财政统筹安排,有效促进财政资金保值增值和效益发挥。
(四)财税改革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到位。到2015年底,我区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达到54个,在全市率先完成改革工作。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2015年完成政府采购2015.45万元(未计工程类采购),总计节资296.25万元,节资率达12.82%。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职能,拓宽评审领域,加大对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全年累计评审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233个,评审资金22461.5万元,审减预算资金3405万元,审减率为15.16%。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2015年共争取上级化债资金4200万元,其中置换存量债务债券资金3300万元,政府性一般债券资金900万元。截止2015年末,全区未新增任何地方政府债务。
三、预算执行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2015年,在复杂多变的财政经济形势下,财政工作目标能够顺利完成,财政工作能够取得一定成效,得益于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监督支持,也离不开全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和协作。但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财税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财政增收压力逐年加大。由于经济运行持续放缓,收入低位增长成常态,财政增收明显后劲不足。2013-2015年,财政收入增幅分别为22.4%、15.3%和8.4%,收入增幅明显放缓。特别是我区税收支柱产业华菱衡钢及房地产项目受市场和政策影响较大,税收贡献持续萎缩。华菱衡钢减产导致的免抵调收入下降以及 “营改增”全面施行后对房地产行业带来的税收抵扣影响将进一步加剧我区增收难度和缺口,可以预见未来几年我区税收将呈现持续疲软态势。
(二)预算收支平衡难度不断增大。一是收支增幅不均衡。随着政策性增资和民生保障标准的逐年提高,财力收入增幅小于实际支出增幅,造成刚性支出的矛盾突出。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为8.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为12.3%,而一般预算支出增幅达到14.6%。二是地方财力盘子小。2015年我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只占全年财力总收入的44.2%,区级预算支出主要还是依靠上级转移支付和财力补助收入来支撑。三是人员支出比重大。2015年全区人员经费预算占年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1%,财政基本还是以保工资、保运转为主,发展经济财力保障明显不足。
(三)预算执行与改革要求存在差距。中央、省都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做出了明确要求,但我区预算执行过程与改革具体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预算编制细化不够。由于上级年度工作目标的不确定性,造成全区部分重点支出只能采取先定总额再切块分配办法,与改革要求不符。二是国库管理不够规范。主要体现在年终结算时核算方式未完全采取收付实现制记账。三是财政专户未完全及时清理到位。部分财政专户未按时清算注销,财政资金未全部归集统筹。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区财政局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