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市、区森林防火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全镇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一 、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政 委 曹禄永
指 挥 长 夏 冰
副指挥长 吴利生 文晓辉 罗细森
成 员 赵国文 谢纯竹 刘平衡 肖启良 刘定生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谭建国
办公室成员 肖文志 欧志平 赵拥军
鄢金辉 尹渐鸿 莫世民 周 健
刘小平 邹田秀 李明广
二、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联村干部督导制。
各村主任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村森林防火信息员及其它村组干部协助。挂点班子成员对挂点村的森林防火督导负总责,村分管领导、镇联村干部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三、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镇、村、组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村干部按包组区域制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按排部署,所有山头、地
段的责任落实到组长和党员头上。
四、加强防火队伍建设。
1、 镇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配备相应扑火器材,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培训和训练。
2、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镇分管领导和林业站组成。
3、各村要成立一支1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组织扑救。
五、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
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栏、宣传单、鸣锣喊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重点防火期确实做好“三个一”,即:各中小学校抓好对学生森林防火教育,上一堂森林防火课;森林防火信息员上门向每户发放一份防火宣传书,以组为单位召开一次户主会。
六、加强值班制度。
镇、村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联村镇干部、村干部、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机。高风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村要安排专人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6点到各重要地段进行巡查,由党政办负责调度。
七、加强野外用火管理。
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内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任何形式的炼山活动,不准带明火上山。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八、科学扑救森林火灾。
一旦发生山火,村干部和森林防火信息员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在扑救过程中要正确调度指挥,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妇女和未成年人参加扑救。
九、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由镇纪委负责监督执行。
1、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火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2、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联村镇干部和村干部每人罚款200元。
3、联村干部、值班人员、应急扑火队人员接到森林火警报告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按党犯政纪从严从重处理。
4、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除追究监护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
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移送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
值班(举报)电话:0734——8575310
森林防火宣传口号
1、 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
2、 建设秀美山川,护林防火当先。
3、 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
4、 与时俱进兴林业,依法治林抓防火。
5、 造林千日功,火烧当日空。
6、 十年植树难成林,一朝山火前功弃。
7、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防火,重在堵源。
8、 冬春草枯树叶黄,护林防火记心上。
9、 小树成材真不易,用火切莫入林地。
10、 防森林火灾,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
11、 愿绿色覆盖大地,让火源远离森林。
12、 人人当好护林员,保护绿色大家园。
13、 造林奔小康,森林防火保安康。
14、 保护森林,造福子孙。
15、 防火常抓,青山常在。
16、 火源不入山,森林才平安。
17、 珍爱绿色家园,共创美好明天。
18、 节日上坟烧纸钱,烧毁森林多危险。
19、 提倡文明祭祀,杜绝上坟烧纸。
20、 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杜绝人为火灾发生。
21、 护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
22、 进入林区,防火第一。
23、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4、 警钟长鸣,防火护林。
25、 林火无情防为主,毁林有罪法必究。
26、 森林防火出差错,追究责任问罪过。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陆 意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