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2015年衡阳市“欢乐潇湘·美丽衡阳”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的通知》(衡市宣通〔201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举办“欢乐潇湘·美丽蒸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4月至7月。
二、主办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教文体局、区直各部门。
三、活动内容
以“我们的中国梦”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创作评奖;组织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4月份。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层层发动,动员全区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和社团积极参与创作。
2.组织展览。5月至6月上旬,把收集上来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在区政府机关一楼大厅分别进行展览,作品上不用署名,统一送到区史志办(445室)。
3.专家评审。7月份,我们将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邀请各门类专家对作品进行等级评定,将分别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10名,获奖作品将选送到市级参赛。
五、参赛对象
国、省、市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文广新局和文联系统从事美术、书法、摄影专业创作和辅导工作的人员,教育系统美术、书法专任教师和高校美术、书法专业学生不参加本次活动,其他人员均可参赛。
六、作品要求
参加评奖和展览的作品原则上要求是新创作品。已经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参与申报评奖。
七、组织机构
成立蒸湘区“欢乐潇湘·美丽蒸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组委会。
主 任:尹熙明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主任:杨艳斌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周 清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廖东笙 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局长
陈光社 区书法、绘画、摄影协会会长
成 员:谢鸿飞 诗词楹联学会会长
陈永义 诗词楹联学会副会长
龙 盘 区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办公室主任
刘安源 退休教师
“欢乐潇湘·美丽蒸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区委宣传部。周清兼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区教文体局,区书法、绘画、摄影协会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八、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要把“欢乐潇湘·美丽蒸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作为一项导向性、示范性文化活动,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2.突出主题。要围绕“我们的中国梦”的活动主题,通过群众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现全区美丽的自然风光、迷人的民情风俗、深厚的文化传统,讴歌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谱写“中国梦”蒸湘篇章的壮丽图景。作品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域特色。
3.注意指导。区教文体局、区书法、绘画、摄影协会要结合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组织专家对基层创作人员进行业务辅导,以提高群众的艺术创作水平和作品质量,推出更多优秀群众文艺作品。
4.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蒸湘党政门户网、蒸湘新闻网和手机报的作用,宣传各单位“欢乐潇湘·美丽蒸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活动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共蒸湘区委宣传部
2015年4月8日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曾彬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