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是森林的大敌,一旦发生火灾,十年树木便灰飞烟灭。爱护绿色家园,保护森林资源,将惠及子孙后代。全乡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肩负起森林防火的重任,要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做到人人有责,严加防控。
一、签好责任状,筑高防火墙。
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护林常抓不懈,防火警钟长鸣。乡与村、乡与组、组与农户签好防火责任状,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火源不入山,森林才平安。
林区内做到“八不准”:①不准在林中烧土火。②不准烧山赶野兽。③不准在山林内丢烟头。④不准在山脚烧火土灰。⑤不准烧纸钱,点香火,放鞭炮。⑥不准野炊。⑦不准在山脚烧田堪、土堪。⑧不准在林边烧稻草。因违反上述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依法从严处理。各位家长要教育监管好自己的小孩,不得在山上玩火,对痴呆傻智障人员和精神病患者要加强监管,严禁此类人持有火种。如因此而造成火灾事故,必须追究家长和监护人的经济责任。
三、上山带火如戴铐,毁林毁木要坐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刑法》第114条、115条之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森林护我家、打火靠大家。
凡发生火警火灾,要立即向雨母山乡政府办公室报告(电话:8635688),不得迟报、瞒报。一旦发生火情,广大群众在乡、村、组干部的带领下,有组织的积极参与扑火,对见火不救者处50-500元罚款。对积极扑火的干部群众,政府实行重奖。
扑打山火有科学,生命安全最重要;
严禁横穿火场过,火势弱时集中打;
风向多变等时机,坐火及时消灭掉;
逆风蔓延抓紧打,风大沿火两侧打;
灭了明火除掉烟,留足人员守火边;
服从命令听指挥,齐心协力消灭掉。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曾彬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