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档通〔2015〕2号
关于组织参加
“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机关:
为配合今年6月9日“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宣传档案工作积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服务,展示档案与民众的密切联系及档案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区档案局决定举办“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
二、征文内容
1、我与档案:百姓对档案的认识、利用档案的经历、体会和收获等;
2、我与档案工作:档案工作者的经历、感悟等;
3、身边榜样:讲述身边的利用达人及其典型事例。
三、征文要求
1、各单位报送的征文不得少于1篇。征文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
2、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3000字以内。统一用A4纸,首页左上角标注<“档案—与你相伴”征文>字样。字体为楷体小四;标题字体为方正小标宋二号;正文字体为仿宋小三。文尾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征文由作者将纸质版(双面打印)准备2份报送区档案馆,同时附WORD格式电子版,文章发至邮箱359271839@qq.com。联系人:邹国玉,联系电话:0734—2889813。
四、奖项设置
1、征文活动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获奖者由区档案局颁发证书及奖金。
2、“蒸湘兰台” 网开辟“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专栏,优秀文章在专栏发布,报送到市档案局送《衡阳日报》刊登,并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相关征文活动。
蒸湘区档案局
2015年4月24日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曾彬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