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蒸湘区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我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保障河道生态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湖南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4〕95号)、《衡阳市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意见》(衡政办函〔2014〕108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河道保洁工作纳入我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蒸水沿线我区域城乡垃圾不入河;对河道垃圾实行面上处置、集中打捞相结合,确保各乡镇、街道行政区域河面垃圾不出境;彻底改变河道脏、乱、差现象,实现全区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入河垃圾源头控制。沿河两岸堤防没有成堆垃圾或垃圾站;水上船舶(包括水上餐饮)垃圾集中收集上岸处理;沿河养殖企业垃圾(包括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二)建立重点地段河道保洁体系。蒸水沿途各乡镇街道确定专门人员、专项经费保证随时清理。加强巡查,禁止向河岸水域倾倒渣土废弃物、垃圾。
(三)河道保洁具体要求。河岸无垃圾,河岸树上无垃圾缠挂,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无淹病死动物,确保水面流畅。
三、保洁工作职责
(一)河道保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分段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沿途乡镇(街道)为保洁基本责任单位(长湖乡、雨母山乡、呆鹰岭镇、蒸湘街道)。
河流两岸垃圾的管理、清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行政区域乡镇街道全面负责;河面垃圾的清理分河流、分段落实到临河各乡镇(详细分段情况见附件)。
沿河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河道保洁责任制,从源头防控垃圾入河,切实履行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职责,做到垃圾不入河,入河不出境。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河道保洁工作
1.区水利农机局:为河道保洁工作协调部门,提出本区河道保洁责任区划分方案并负责编制河道保洁实施方案,负责对保洁工作进行指导。
2. 区农办:①负责将河道保洁纳入全区城乡环境同治工作范围;②负责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管理和农业源污染治理与督促工作,对于打捞上来的河道漂浮病死动物等进行必要的检疫及后续的无害化处理。加大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保洁意识。
3.蒸湘环保分局:负责生产企业水上餐饮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河道水质污染的调查处理和向河道排污的控制管理工作。
4.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与地方海事局城区海事处衔接,监督、管理通航河道船舶垃圾分类,集中并转运停靠码头垃圾处理站。
5.区环卫局:负责沿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减量指导和收集转运体系建设。负责所辖区域河面垃圾打捞。
6.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河道保洁宣传,在文明城市(县城、乡镇)创建及评比中统筹运用河道保洁考评结果。
7.财政部门:根据河道保洁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有关资金。
(三)建设河道保洁视频监控系统
根据《湖南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全市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采用视频技术,我区在呆鹰岭镇、长湖乡设立2个河道保洁监控点,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由省水利厅规划建设。
(四)特殊情况下河道保洁要求
1.发现河道内有淹病死动物时,由蒸水沿途乡镇街道对河道内的病死动物进行打捞,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若发现疑似染疫,应立即向区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
2.台风、暴雨过后,各乡镇应在三天内清理完河道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与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3.发生诸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等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各乡镇街道应立即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为本区域河道保洁第一责任人,参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所辖区河道按属地管理明确职责,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全区河道保洁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区委副书记、区长林喜洋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彭顺利为联席会议常务召集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元辉为副召集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水利的副主任和区水利、农办、环卫、发改科技、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新闻宣传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区水利农机局。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充分发挥部门职责职能,紧密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河道保洁工作。
(三)严格执法监督。突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程监控,加大河道保洁执法力度、依法处理在河道范围内乱堆、乱倒、乱弃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区水利部门要将河道保洁执法纳入水利综合执法内容,也可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一些重点脏、乱、差的河段,要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在河道内乱堆、乱倒、乱弃等危害河道安全、堤防安全、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对干扰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河道保洁工作顺利进行。
(四)注重宣传报道。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电台等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报道,挖掘新闻线索、推介先进典型,深入报道,大力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道保洁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志愿者活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河道保洁志愿者行动,宣传参与河道保洁工作先进典型,倡导群众共同参与河道保洁工作。
(六)河道保洁安全措施。河道保洁责任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包括人身保险、救生设备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制订应对台风、洪水等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
五、河道保洁工作考评
全区河道保洁工作纳入全区城乡环境整治统一考核,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和区水利局联合考核,河道保洁责任单位配合做好河道保洁考核工作。区委、区政府将把河道保洁工作的实施情况列入对乡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签订责任状,考核结果与财政经费直接挂钩。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农办、水利农机局、财政、环保等部门组成工作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督查情况予以排名并进行通报。
附件:河岸河面垃圾清理分段管理责任划分安排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
附件:
河岸河面垃圾清理分段管理责任划分安排
河流两岸水域垃圾的管理、清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全面负责;具体范围划分如下:
一、责任单位
呆鹰岭镇、长湖乡、雨母山乡、蒸湘街道。
二、目标任务
全面清除河岸两侧生活垃圾、堆积物、废弃物回收点,确保河岸无垃圾,河岸树上无垃圾缠挂,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无淹病死动物,确保水面流畅。逐步实现全区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
三、保洁范围
1.各相关乡镇、街道保洁范围以行政区域界址向对方延伸100米为准(双方共管)。
2.具体范围划分
呆鹰岭镇:蒸水左岸(鸡市村莫桥上组——新民村黄美洲组)
杉旭河(呆鹰岭镇行政区域内)
雨母山乡:蒸水右岸(华新开发区新桥五队——二塘村颜家冲组)
柿江河(雨母山乡行政区域内)
长 湖 乡:蒸水右岸(红湘北路雅士林大桥——船山西路蒸水大桥)
蒸湘街道:蒸水右岸(红湘北路雅士林大桥——蒸湘北路蒸水桥)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陆 意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