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教通〔2018〕45号
关于印发《蒸湘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中小学、中心校、民办学校:
现将《 蒸湘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蒸湘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6月5日
蒸湘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做好消除大班额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5号)及市教育局《2018年衡阳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教通〔2017〕327号)等文件精神,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招生行为,提高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公办小学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定点登记、相对就近”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须登记入学。
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缓、免学审批手续。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见附件1)。
2.农村小学招生根据生源实际,按户籍辖区所在小学免试就近入学。
(四)、招生时间
实验小学: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
立新小学:2018年7月14日至7月17日
大立实验小学:2018年7月18日至7月21日
衡钢小学:2018年7月22日至7月25日
新阳小学:2018年7月26日至7月29日
其它公办小学招生时间统一为2018年7月9日至7月12日
(五)、招生政策
公办小学应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服务区范围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1.蒸湘区户籍适龄儿童
(1)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均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区,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起,就落户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住宅性质房产,实际与家人(祖父、祖母、外公、外婆)共同居住或租住在本校学区内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或自建房、安置房等,以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产权房证明材料为依据,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某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在城区,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但同时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务工证明材料(正式务工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经商人员提供有效的经商营业执照;在本市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城区,但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合法居住,凭一方家长的服务区内居住证和正式务工劳动合同,以及在本市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经商人员提供有效的经商营业执照(需要营业半年以上,2018年1月10日以后登记的营业执照不在此列),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
各公办小学应尽量确保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确因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服务区适龄儿童入学的,由教文体局统筹安排。
(六)、插班生招生办法
区实验小学、大立实验小学、衡钢小学及立新小学、新阳小学因班额已达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上限,今年秋季不接收插班生。凡符合蒸湘区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条件的插班生到所在服务区学校登记审核资料,资料审核通过的人员视情况调剂到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七)、注意事项
(1)学生家长及监护人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该儿童在本区的入学资格。
(2)有多处住址的居民子女必须以居住地为准,一经入学不得再择校。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学位,为了避免大班额现象,蒸湘区教文体局将视情况统一进行调剂。
(4)蒸湘区各公办小学不接受年龄不满六周岁儿童入学报名。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公办学校学位: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②申请学位时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的;③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④跨地段申请学校的;⑤学位申请结束以后购房迁户口的。
(6)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托和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如未按时完成接种的,请带小孩补种疫苗,家长也可到接种门诊打印查验证明。
(7)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务必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和学校办理小孩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手续,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8)招生咨询电话:0734-8827561
二、民办小学招生
(一)招收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学校自主招生,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就读学校。
三、初中招生
按《2018年衡阳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衡教通〔2017〕327号)文件执行。
四、招生要求
1.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成立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基础教育、计财审计和民办教育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基础教育股、计财审计股、民办教育管理股、纪检监察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基教股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实验小学、大立实验小学、衡钢小学、立新小学、新阳小学的招生资格审查在学校初核后由区教文体局复核确认方为有效。各单位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2.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城镇小学招生管理 推动“大班额”化解工作的通知》(衡政办函〔2015〕36号)文件和2018年市教育局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中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严格控制小学入学年龄,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201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低龄学生。严格执行学生转学的有关规定,严把转学入口关,严格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已经达到班额上限的班级,不得再接收转学学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3.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畅通。落实国家《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依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应将其持有的残疾证明材料(残疾证或医学鉴定材料)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4.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如变更计划,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5.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规范均衡编班。
五、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及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相关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学生。若发现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区纪委驻教文体局纪检组举报电话:8827562。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学校领导、教师应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校长在招生期间要自始至终直接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宣传,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我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
六、本方案由蒸湘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蒸湘区小学招生计划、范围一览表
2.蒸湘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登记学校一览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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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蒸湘区小学招生计划、范围一览表 | ||||||
片区 |
招生学校 |
招生计划班数 |
招生计划学生数 |
招生辖区(社区、居委会或村) |
划 片 招 生 范 围(楼栋、路段) | |
蒸湘街道 |
区实验小学 |
9 |
405 |
南华社区部分; 太平一、二社区; 廖家湾社区部分 |
蒸湘北路(常胜西路至船山西路)以西;船山西路(蒸湘北路至红湘北路)以南,沿红湘北路(红湘北路与船山西路交叉口)往北与西合路相连,沿西合路与红湘北路交叉口往西南至与船山西路交叉口以南;西合路(从西合路与船山西路交叉口起,到与南华大学东大门和西大门连线的交叉点至)以东;常胜西路以北;南华大学校园内的南华大学在职在编教职工子女;南华大学校园内的非南华大学在职职工的子女则以南华大学东大门与西大门连线为界,连线以北,西合路以东的居民子弟。 | |
红湖小学 |
1 |
45 |
莲花、大元头、阳辉桥、红湖、温家台 |
船山西路以北,红湘北路以东,蒸湘北路以西,蒸水河以南(新增楼盘:龙泉幸福里,蒸阳花苑,兰贵园,天宇花苑,桂茗苑小区,凯旋豪庭;旧楼盘:建设银行集资房,怡盛家园,衡南县烟草局家属房,大元头社区,莲湖新区,富华大厦,红湖农贸市场小区,石鼓区交警大队小区,衡阳市杂技艺术学校小区,阳辉桥社区,莲花社区,红湖小区,憬华花园,蒸湘教苑,都市村庄,东方明居,大元头汽配市场社区,电力局家属房,环保局家属房,易赖西街原始居民房,立新大道小区) | ||
红湘街道 |
蒸湘北路小学 |
3 |
135 |
联合新村居委会、红湖塘居委会、学院路居委会 |
路段:蒸湘北路1-45号(市中医院),常胜西路单号至红湘北路口,解放西路(钢材市场)以西双号、红湘路(常胜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路段)城市居民子女及南华大学东、西大门连线以南的南华大学校园内非南华大学在职职工子女;楼栋:名仕华府、华忆明珠、丽天名园、衡南六建家属房、静园小区、雁城荣寓、红湘农贸市场大楼、联合新村廉租房(城投房产)、商业步行街11号楼(华兴建设) | |
联合小学 |
2 |
90 |
联合村、冶金社区居委会 |
解放西路、衡祁路、西外环线所围成的区域;中泰峰境、锦绣雁城、芙蓉嘉苑、新盛花苑、 | ||
联合街道 |
西站路小学 |
4 |
180 |
莲子塘居委会、幸福路居委会、洪家湾居委会 |
路段:1、解放西路 -衡祁路- 雁城西路 -蒸湘南路所围区域(岳屏村,岳屏小区除外);2雁城西路- 红湘南路 -衡州大道所围区域。 楼栋:华辰汇景、幸福一号、钰丰苑、香榭丽舍、富泽大厦、梦馨园、凤凰小区、花样年华、平安花苑、亿城花园、香山明珠、依山美珺、海通衡州府、合胜广场、富泽大厦、凯翔繁华里、幸福小区A区1-14栋。 | |
胜利小学 |
2 |
90 |
意兴居委会、西站居委会部分 |
路段:两路口全路段以南,蒸湘南路以西,湘桂铁路以北,锰制品厂以东地区。楼栋: 衡阳名郡、城市新天地、海通金融中心、平安大厦、鸿菱大厦、罗家井大夏。 | ||
衡钢小学 |
5 |
225 |
衡钢社区 |
大栗新村(衡阳钢管厂区内)居民子女及西外线衡钢至与雁峰区交界处以东全路段衡钢社区(1、2、3、4、5家属区及怡馨花地、鸿昌花园) | ||
蒸湘南路小学 |
1 |
45 |
北塘村一、二、三组、南三角线社区、 |
湘桂铁路以南及衡氮周边蒸湘区城市居民、村民子女。玛钢厂及医疗器械厂职工子女。 | ||
岳屏小学 |
1 |
45 |
岳屏新村社区 |
蒸湘区两路口、岳屏小区、香山明珠、岳屏新村居民子女 | ||
北塘小学 |
1 |
45 |
大栗新村 |
北塘村5-11队、水利局、制钉厂、水泥厂、锰制品厂、杨柳公租房小区 | ||
杨柳小学 |
1 |
45 |
杨柳村 |
杨柳村村民 | ||
长湖片区 |
大立实验小学 |
10 |
450 |
大立村 |
大立村民子女、大立小区、冠都现代城、蒸湘世纪城、锦绣湘城、金域豪庭、融冠亲城、金河湾1881、蒸湘雅郡。 | |
立新小学 |
4 |
180 |
立新村、立新一、二社区、廖家湾社区部分、衡邵社区 |
路段:红湘北路以西,西外环以东,船山西路以北,蒸水河以南所围成的区域,南华大学东、西大门连线与西合路、船山西路、西外环线所围成的区域; 楼栋:香格里拉,水映豪庭,广电花园,书香门第、南华苑、金铭大厦,船山茗居,世纪华城、立新商业城。 | ||
长湖小学 |
2 |
90 |
长湖村、平湖社区 |
路段:长湖村居民子女、平湖社区居民子女; 楼栋:沐林美郡、新华民筑、锦绣湘城、聚鑫园。 | ||
松亭小学 |
1 |
45 |
松亭村 |
松亭村 | ||
呆鹰岭镇 |
鸡市小学 |
1 |
45 |
呆鹰岭镇鸡市新村(原鸡市村、新平村) |
原鸡市村、新平村下辖组民的适龄子女 | |
中心村小学 |
1 |
45 |
呆鹰岭镇中平村(原中心村、中平村) |
原中心村、中平村下辖组民的适龄子女 | ||
高岭小学 |
1 |
45 |
呆鹰岭镇高碧村(原高岭村、松陂村) |
原高岭村、松陂村下辖组民的适龄子女 | ||
同西小学 |
1 |
45 |
呆鹰岭镇同溪村(原同康村、溪田村) |
原同康村及溪田村下辖组民的适龄子女 | ||
新阳小学 |
4 |
180 |
呆鹰岭镇新阳村、新阳社区、愉景新城 |
呆鹰岭镇新阳村、新阳社区居民户籍及愉景新城购房住户适龄子女 | ||
振兴小学 |
1 |
45 |
呆鹰岭镇振兴村 |
振兴村下辖组民的适龄子女 | ||
土桥小学 |
1 |
45 |
呆鹰岭镇土桥村(原土桥村、堰头村) |
土桥村及原堰头村下辖组民的适龄子女 | ||
新民小学 |
1 |
45 |
呆鹰岭镇新民村(原新民村、松陂村) |
新民村及原松陂村下辖组民的适龄子女 | ||
雨母山镇 |
竹灵小学 |
1 |
45 |
临江村、新竹村 |
临江村、新竹村(039乡道以西) | |
东阳小学 |
1 |
45 |
户籍在七里山村、雨母村、雨城社区、幸福村 |
户籍在七里山村、雨母村、雨城社区、幸福村(除唐老屋、六二塘、泥子冲、邓家湾、伍家湾五个组) | ||
群益小学 |
1 |
45 |
群益村、现高新区(原湘桂村)3个组 |
群益村、现高新区(原湘桂村)3个组(湘桂村其他组在衡洲小学就读) | ||
梓木小学 |
1 |
45 |
梓木村、群胜村 |
梓木村、幸福村的唐老屋、六二塘、泥子冲、邓家湾、伍家湾五个组 | ||
新中小学 |
1 |
45 |
新竹村(039乡道以东,原新中村) |
新竹村(039乡道以东,原新中村) | ||
|
合计 |
63 |
2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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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蒸湘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登记学校一览表
居住片区 |
登记学校 |
办学性质 |
蒸湘街道 |
蒸湘区实验小学、红湖小学 |
公办 |
红湘街道 |
蒸湘北路小学、联合小学 |
公办 |
联合街道 |
西站路小学、胜利小学、衡钢小学、蒸湘南路小学、岳屏小学、北塘小学、杨柳小学 |
公办 |
长湖片区 |
蒸湘区大立实验小学、立新小学、长湖小学、松亭小学 |
公办 |
呆鹰岭镇 |
新阳小学、同西小学、鸡市小学、振兴小学、土桥小学、新民小学、中心村小学、高岭小学 |
公办 |
雨母山镇 |
竹灵小学、东阳小学、群益小学、梓木小学、新中小学 |
公办 |
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居住地片区内学校的招生划分范围进行登记录取,若安排不下,由区教文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信息来源:区教文体局责任编辑:曾彬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