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精检竣监[2018]079号
(报批稿)
委托单位:衡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湖南精科检测有限公司
二 O 一 八 年 四 月
建设单位:衡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
衡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湖南精科检测有限公司 |
电话: |
13397678765 |
电话: |
0731-86953766 |
传真: |
/ |
传真: |
0731-86953766 |
邮编: |
410004 |
邮编: |
410000 |
地址: |
衡阳市蒸湘区解放西路13号华辰汇景2期1-5层 |
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国际企业中心12栋 |
法人代表:陈黎明
编制单位:湖南精科检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昌小兵
项目负责人:谷志龙
报告说明 |
1.本报告无湖南精科检测有限公司报告专用章、骑缝章无效。 |
2.本报告不得涂改、增删。 |
3.本报告只对采样样品监测结果负责。 |
4.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作为商业广告使用。 |
5.未经湖南精科检测有限公司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报告。 |
6.对本报告有疑议,请在收到报告10天之内与本公司联系。 |
7.除客户特别申明并支付样品管理费,所有样品超过标准规定的时效期均不再做留样。 |
|
声明:复制本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衡阳美莱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4月28日,衡阳美莱医院主持召开了《衡阳美莱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衡阳市环保局蒸湘分局、竣工验收单位湖南精科检测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和代表,会议另邀请了3位专家共同组成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察看了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会上,建设单位介绍了项目建设情况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环境管理情况;竣工验收单位介绍了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办法及项目环评报告批复意见,经讨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衡阳美莱医院租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西路13号华辰汇景2期1-5层,项目占地面积约840m2,总建筑面积 2510m2。医院床位19张,职工140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详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工程 |
建(构)筑物名称 |
环评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 |
1 |
主体工程 |
一楼综合区 |
租赁,建筑面积 1327.47m2,设置有休闲区、销售区、口腔中心、洁牙区、咨询室、药房、综合办公室等 |
与环评一致 |
夹层行政办公区 |
租赁,建筑面积 1327.47m2,设置有接待区、大堂、会议室、管理人员办公室、前台等 |
与环评一致 | ||
二楼治疗区 |
租赁,建筑面积 1117.37m2,设置有脱毛中心、口腔诊室、等候区等 |
与环评一致 | ||
三楼治疗区 |
租赁,建筑面积 1117.37m2,设置美容间、治疗室、医生办公室等 |
与环评一致 | ||
四楼治疗区 |
租赁,建筑面积 1117.37m2,设置有注射室、医生办公室、化验间等。 |
与环评一致 | ||
五楼住院治疗区 |
租赁,建筑面积 1117.37m2,设置有手术室、医生办公室、苏醒室、住院病房区等。 |
与环评一致 | ||
2 |
公用工程 |
给排水系统 |
依托现有城市管网 |
与环评一致 |
供电系统 |
市政供电 |
与环评一致 | ||
道路及硬化、绿化 |
依托现有小区周边道路及绿化 |
与环评一致 | ||
空调系统 |
采用中央空调 |
与环评一致 | ||
3 |
环保工程 |
医疗废物暂存间 |
新建,占地 10m2,拟设置在负一楼 |
与环评一致 |
生活垃圾暂存系统 |
依托街道生活垃圾暂存设施 |
与环评一致 | ||
医疗废水处理站 |
新建,1 座,6m3/d,拟设置在负一楼,用泵抽至城市管网 |
与环评一致 |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一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暂无特殊医疗废水产生。一般医疗废水通过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依托华辰汇景化粪池处理后外排。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废水监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污水处理站以及危废暂存间均置于地下负一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医疗废物暂存于全封闭式的废物暂存间与消毒后的污水处理站污泥一并由湖南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3、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水泵、风机、中央空调冷却机组与就诊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经合理布局、建筑物屏蔽及距离衰减后,影响较小。
4、项目产污、排污节点和固体度物堆场已按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排放口(源》(GB15562.1-1995 )的规定,设置了国家环保部统一制作的标识标牌,便于医院管理和公众监督。
5、项目已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医疗废水处理站设置了台账,以便于日常管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监测点位中测得pH值范围为6.53~6.92,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为21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为71.1mg/L,悬浮物日均浓度最大值为41mg/L,动植物油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65mg/L,氨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4.75mg/L,色度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6倍,挥发酚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0040mg/L,六价铬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012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68mg/L,总余氯日均浓度最大值为7.24mg/L,粪大肠菌群最大值为2900个/L,氰化物未检出,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
2、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上风向、下风向3个监测点位中氨的最大浓度值为0.443mg/m3,硫化氢的最大浓度值为0.012mg/m3,氯气、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未检出,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医院(东、南、西、北面)4个监测点位中测得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3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验收结论
竣工验收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基本全面,符合基本要求,结论总体可信。验收组经过讨论,认为“衡阳美莱医院项目”基本符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四、对建设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与建议
1、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和加药间台账管理、医疗固废的收集和暂存管理,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2、加强污水处理间通风,建议增设抽排风系统。
五、对验收报告的修改建议
1、根据医院实际建设内容,补充说明医疗设备配备数量,细化说明医院各楼层科室和市政双电源设置情况,明确医院是否设洗涤房、是否开展血常规检测;
2、细化说明院区污污分流、雨污管网布置情况介绍,根据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对比医院实际情况,明确污水处理工艺是否发生变更,核实废水消毒剂种类,补充废水量监测,补充说明医院满负荷运营时,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处理工艺是否满足医疗废水量、废水水质处理要求;补充说明口腔科含汞废水收集槽和预处理情况介绍;
3、补充风冷式中央空调厂界噪声和周边居民、六楼居民的噪声监测;
4、补充六楼至八楼居民的公众参与调查;
5、补充说明医院在污水处理和医疗固废收集、暂存等方面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环境管理制度情况,补充环境监测计划;
6、补充医院废水市政管网排放路径图、医院院区污污分流和雨污分流路径图;补充床单、被服洗涤协议,血常规检测外协协议作为附件。
验收组成员:贺秋华(组长)、刘文威、胡小平(执笔)
2018年4月28日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曾彬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