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蒸湘区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市管各部门单位:
经区第四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蒸湘区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供你们阅知。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蒸湘区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袁谷平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等工作。
分管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编办。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尹熙明
协助区长管理区政府日常工作;负责财政、税务、统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信访联席、安全生产、政务宣传等工作、负责所管单位及行业的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法制办、区档案局、区打非办。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蒸湘国税分局、区地税局。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谢铷鸿
负责商贸、现代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民族宗教事务、旅游、侨务、外事、对台事务等工作;负责所管单位及行业的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旅游外侨民宗局、雨母山景区管理处、湖南省雨母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区工商联、民主党派。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正县级干部 邓三德
负责民政、社区建设、老龄、慈善、残疾人事业等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等工作;协助安置房建设工作;负责所管单位及行业的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社区办。
联系区残联、蒸湘工商分局、蒸湘质监分局、蒸湘价格监督检查局。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蒸湘公安分局局长 吴小平
负责政法、信访、维稳、消防、禁毒和平安创建工作。主持区蒸湘公安分局全面工作;负责所管单位及行业的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蒸湘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禁毒办。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蒸湘交警大队、蒸湘消防大队、区综治办、区国安办。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罗琼
负责计划生育、卫生、爱卫、食品安全、政务服务、信息等工作;负责所管单位及行业的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卫计局、红十字会、区政务中心、区信息化办。
联系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计生协会、蒸湘食药监分局。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李正金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机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农村能源、乡镇企业、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扶贫、农村环境整治、移民以及金融、国防、人防等工作;负责所管单位及行业的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移民局、区金融办、区人防办。
联系人武部、区银信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廖东笙
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综合协调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展与改革、交通、电力、能源、节能减排、通讯、科技以及工业、环保、城建投等工作;负责所管单位及行业的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发改科技局、区重点办、区园区办、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管委会、区城建投。
联系区科协、蒸湘环保分局、蒸湘公路分局。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刘著章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卫、园林绿化、控规拆违等工作;负责所管单位及行业的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局、区园林绿化所、区城市办、区招投标办。
联系蒸湘综合执法警察大队、蒸湘国土分局、蒸湘规划分局。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主任 刘朝荣
主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处理区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应急、区志、禁毒等工作。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协副主席兼区监察局局长 钟柏喜
主持区监察局全面工作。协助分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效能监察和纠风等工作。
区副县级干部 陆魁志
协助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曾彬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