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政通〔2016〕15号 关于印发《蒸湘区镇街(片区)家门口排水管道(化粪池)及其井盖建设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www.zhengxiang.gov.cn作者:日期: 2016/07/06【字体: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蒸湘区镇街(片区)家门口排水管道化粪池)及其井盖建设维护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市管各部门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住建局有关文件及我区2016年第一季度城管委会议指示精神,为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区、镇街(片区)、物业管理区三级管理体制,提升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范围。各镇街(片区)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牵头组织对辖区内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主通道(清单附后)以外的道路及小区居民院落的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

二、建设维护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体内容。对辖区职责范围内的雨水管道(主要是指屋面落水管、房前、后散水明沟及接入背街小巷的雨水排水管沟)、污水排水管道(指住户接入化粪池及从化粪池接入背街小巷或主次干道的污水排水管沟)、井盖(含雨、污排水管及化粪池井盖)及化粪池等基础设施维护、更换和清理工作。

、经费保障(一)属于物业费用设施设备的道路、沟渠、池、井的维护,由所在镇街、居委会依照《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2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划》(建房〔2009〕274号)、《衡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12〕18号),指导业主大会成立并筹集、缴存、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护管理。

(二)不属于物业费用设施设备的市政公用排水设施,原则上维护经费由区财政按每个社区5万元/年包干,由各镇街(片区)统筹安排使用。经费每半年拨付一次,由财政直接拨付至各镇街(片区)。专项维护资金用完后,对同类别增加项目由各镇街道(片区)提供原包干专项经费适用范围内的相应施工合同,有效付款凭证、验收资料(含简易方案、预算、验收报告、相关图片等),经区住建、财政和相关部门核实,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8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曾彬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