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政发〔2016〕3号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www.zhengxiang.gov.cn作者:日期: 2016/03/07【字体:

衡蒸政发〔20163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市管部门单位: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湘政发〔201542号)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衡政发〔20161号)精神,现就我区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本区境内(不含华兴街道)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12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与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蒸湘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农业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要参照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国务院国发〔201534号规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支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各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确保及时到位。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区监察局和区统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区人民政府将对农业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蒸湘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

201632

 

 


附件:

 

衡阳市蒸湘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罗元辉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云  平    区政协副主席、区教文体局副局长

        王  巍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邦生    区统计局局长

        肖泽荣    区农林局局长

        邓菁菁    区委宣传部纪检组长

        何秀峰    区发改科技局副局长

        刘向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吴利生    区农林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永义    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曹爱平    蒸湘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刘  娜    区农林局副局长

       刘亚玲    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谢显良    区水利局副局长

       刘  媛    区商务局纪委书记

       朱章亮    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副主任

       王  伟    区地方金融办公室副主任

       张晓玲    区农林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王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曾彬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