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政办通〔2017〕36号 关于印发《蒸湘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www.zhengxiang.gov.cn作者:日期: 2017/05/03【字体:

衡蒸政办通〔2017〕36号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蒸湘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衡阳市蒸湘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蒸湘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工  作  方  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检办〔2016〕4号)、《关于印发衡阳市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衡卫检办〔2017〕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土地卫片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2016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通过对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评估各镇、街道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日常执法监管情况,结合土地例行督察,促进地方政府加强土地执法监督检查,维护健康有序的土地管理秩序。


    二、图斑核查


    1. 初核初判。各镇、街道要将土地卫片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协同推进,相互支撑。镇、街道的国土资源所结合日常执法监管配合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完成对全部遥感监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必须在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一上”之前(即2017年2月20日前),填报合法性判定结果;对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立即组织查处。


    2. 复核认定。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套合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数据,结合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内外业核查结果,选取重点地区、重点图斑、重点项目进行实地抽查复核,市国土资源局蒸湘分局也将组织实地核查。重点地区主要指遥感监测图斑量大面广的镇、街道日常报备的违法案件情况与卫片检查成果差异较大地区;重点图斑包括占用耕地面积或图斑面积较大的遥感监测图斑、新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图斑和推平未实质建设、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报拆除图斑等未变更图斑,以及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确属违法行为,应纳入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检查范围的图斑等等;重点项目主要指采矿生产设施用地和省以上重点工程等项目。


    实地抽查复核后,省国土资源厅将及时反馈复核结果。各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图斑,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可进行一次集中举证,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事实和法律政策认证,认定结果确认的违法图斑,加上各地初核上报的违法图斑,作为市级土地卫片检查工作查处整改、考核验收、约谈问责的依据。


    3. 报告制度。实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以下三类情形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卫片办:一是面积较大(占地面积50亩以上或占耕地面积10亩以上)的违法图斑或各镇、街道国土资源所虽未作违法上报但市国土资源局有可能审核不通过的图斑,必须在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一上”之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二是经各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测算,违法占耕地比例可能超过百分之十五,同样在数据“一上”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告;三是各镇、街道对复核清单中有异议的图斑,在向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举证之前,先将举证资料报区卫片办审核。


    4. 填报归档。在线填报系统中只填报违法用地图斑,对“往年批准本年建设”(“PJ”)图斑,填报相应的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并计入2016年度实际建设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其他遥感监测图斑,不再在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中填报;对遥感监测图斑之外的其他建设用地,不纳入2016年度土地卫片检查数据统计。已经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纳入下一年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其中已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下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退回原地类。


    要将遥感监测图斑中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核查及定性资料形成卫片卷宗;确定为违法用地的图斑,还要另外形成查处案卷。


    5. 数据审核。蒸湘国土分局对上报的数据组织集体会审,参会人员在相关表格上签字后存档。


    三、查处整改


    土地卫片检查是发现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各级要把查处整改作为土地卫片检查的中心环节抓紧、抓好、抓实。

 

    1.明确查处整改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承担查处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按照《行政处罚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湖南省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做到应收缴的罚没款收缴到位,应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到位,应拆除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拆除到位,责任人责任追究到位。


    全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34号)有关要求,依法履行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查处的具体职责,查处情况须纳入违法案件查处台账和年度违法数据统计;日常执法工作中已经查处但尚未结案的,要依法依规继续推进;由地方政府组织或政府其他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整改的违法行为,要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对于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要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厅发〔2010〕58号)有关要求,进行专项报告;可以根据情况将涉嫌违法的事实及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抄告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提请相关部门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2.加大查办督办力度。区卫片办对土地违法案件较多地区,以及查处整改不认真、不严格、不规范、不到位的地区,作为重点地区进行督办,视情况采取下达查处整改任务、公开通报等方式督促落实到位;对查处整改落实到位的地区,予以表扬;对查处整改不主动、不积极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查处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地区,不得通过验收,并依据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程度和查处整改情况,报请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确保查处整改到位。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违法较多的镇、街道或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3.注重查处整改实效。各镇、街道要对土地卫片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履职,认真查处整改。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在查处到位的基础上抓紧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在地方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依法组织集中拆除行动,确保查处整改实效。


    4.推进监管方式转变。各镇、街道要切实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整改违法行为,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要建立健全年度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工作成效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将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监管结果印证比对,分析一个地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在日常执法中发现、制止、报告及查处的情况,对其日常执法监管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对日常执法工作到位,在年度卫片检查开展前违法行为已经及时发现、查处整改的地区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日常执法工作履职不到位,在年度卫片检查开展前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查处整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


    5.结合土地例行督察。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土地卫片检查和全域土地例行督察,两项工作相互借力,形成合力。全区各地要积极接受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以下简称武汉局)对组织实施土地卫片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及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和比例,按照全国土地卫片检查统一的政策标准认定和统计。对例行督察发现确属违法行为,应纳入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检查范围的,武汉局将督促有关地方纳入卫片检查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整改。


    四、约谈问责


    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约谈问责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全面理解《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三条的要求,区人民政府确定约谈地区时,会考量各镇、街道主导因素和监管责任;在此基础上,确定问责地区时,重点考量各镇、街道履行查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日常执法监管情况。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主动开展约谈问责工作,及时将约谈问责情况报市卫片办。


    区级确定约谈问责地区时,以下违法用地图斑面积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比例:1.农民建房违法用地中,符合“一户一宅”和面积标准相关法律规定的;2.虽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但属于依法取得采矿权范围内的采矿生产设施用地;3.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涉及违法用地的,已查处到位且已组卷上报至具有相应法定权限的审批部门。


    此外,区级确定问责地区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已于2017年6月30日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违法状态,并通过了市级实地验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违法图斑整改到位率达到60%以上,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问责范围: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查处,对事对人依法处理到位后,依法完善用地手续的;2.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拆除、复耕复绿的。对土地管理秩序仍然混乱,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和《湖南省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的地区,应立即启动问责。区卫片办要加强对被约谈问责地区的后续监管,督促查处整改落实到位。积极探索利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成果,加强对被约谈问责地区的监测监管。


    五、考核验收


    区卫片办负责对各镇、街道的全面性验收工作,可采取辖区之间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验收;区级验收采取书面数据审核和重点地区实地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反馈验收意见。各地根据上级审核验收意见,对相关数据成果进行整改纠正,重新上报数据。履职到位率未达到90%,查处到位率未达到60%,整改到位率未达到45%(计算三项到位率时一般取宗数比与面积比中较低的比例)的地区,不得通过验收。


    各镇、街道要将土地卫片检查作为本级人民政府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加大考核力度。区委区政府已将土地卫片检查纳入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绩效评估内容。


    六、时间安排


    2017年1月20日前,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工作通知和工作方案,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与土地变更调查协同推进。


    2017年2月28日前,市卫片办组织各县市区参加国土资源开展的业务培训,配合省国土资源厅重点地区、重点图斑、重点项目进行实地抽查。


    2017年3月10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反馈实地抽查复核结果,地方举证后,进行第一次省级数据审核,确定违法用地图斑清单。


    2017年4月前,区卫片办提请区人民政府召开约谈会议,并确定一批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的典型案件。


    2017年5月前,全区各级开展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和督办检查工作。区卫片办完成市级数据审核,上报区级数据审核明细表,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土地卫片检查数据。期间其他具体工作,由各镇、街道自行安排。


    2017年6月区卫片办完成所辖镇、街道的全面验收工作,在考虑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请区政府启动问责工作,并将验收评分表、工作报告(验收报告)等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以后,开展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的后续工作。


    七、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及卫片检查工作负总责,要高度重视,将卫片检查作为本级人民政府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配合的卫片执法工作机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及时召开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及时安排部署,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度和督办,及时开展辖区内约谈问责和验收工作。


    2.各职能部门分工。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发改、财政、农林等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卫片检查和土地执法监管工作,形成执法合力。


    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国土资源管理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预防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完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监察部门负责行政监察,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单位及个人的行政责任,参与并落实有关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公安机关负责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的受理和侦查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接收国土资源部门罚没的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负责经费保障。


    发展改革(交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建、农林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工作。


    3.国土资源部门内部分工。区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指导、督促所辖镇、街道做好卫片检查工作,对卫片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法案件要直接查处,并对本地区的卫片数据审核、直接查处和挂牌督办的案件、全面验收等工作负责。


    镇、街道承担查处整改主体责任,直接承办卫片检查各项具体工作,对违法用地问题履行发现、制止、查处、整改、报告职责,按时按在线填报系统要求上报数据成果,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国土资源各业务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卫片检查各项任务。地籍部门要对2016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成果负责,并将遥感监测图斑在开展土地变更调查的同时提供给执法监察部门;审批部门要提供相关审批卷宗材料,对用地合法性进行认定;规划部门要对规划符合性进行认定;执法监察部门要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并填报相关核查结果。


    八、成果报送


    1.月报和专报。各镇、街道每月24日前向区卫片办上报卫片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月报),有典型经验、做法或发现解决工作中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专报),要及时上报,月报和专报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至区卫片工作邮箱。区卫片办对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上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工作考核和验收时相应扣减分值。


    2.最终数据成果及报告。2017年5月25日前,国土资源部门要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将卫片执法数据成果(军用土地除外)报市,同时,将区级数据审核明细表、工作情况报告报市;6月30日前,市卫片办将卫片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可与验收报告合并)及有关统计汇总表(表格内容及具体样式以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为准)报省,报告中的数据汇总结果要与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另外,在开展约谈、启动问责程序后的3个工作日内,区卫片办要将约谈情况,开展约谈工作的通知、方案以及有关领导讲话、媒体宣传报道等材料一并报市。启动问责程序后,区卫片办要及时跟踪了解问责落实情况,并将问责结果及时报市。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责任编辑:曾彬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