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干〔2016〕53号 关于许智卓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中央蒸湘区委
关于许智卓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及市管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支部):
经区委研究同意:
免去许智卓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黄露青同志的蒸湘街道党工委纪委书记、委员、政协联络工委主任职务。
中共蒸湘区委
2016年9月20日
信息来源:区委组织部责任编辑:曾彬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