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2018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蒸湘区民政局
2018年3月5日
2018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8年民政工作意义重大。2018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五化”民政建设为统揽,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持续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奋力开创我区“五化”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带头并推动全区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造民政特色党建工作品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发挥驻局机关纪检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畅通信息化监督主渠道,加强对关键部位的重点监督,管好用好救助、优抚、救灾、福彩等民政资金。加强机关支部建设,将支部标准化建设纳入“五化”民政建设,强化“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加强作风建设,深化“两个专项整治”,推动反“四风”向深度和广度延伸,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民政系统行风作风建设。加强巡察整改,贯彻落实区委巡察整改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增强民政工作融合度。
二、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且符合农村低保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农村贫困家庭(包括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落实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提高救助水平。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320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430元/月(以市政府公布的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为准),城乡低保救助水平不低于340元/月和180元/月。年内实现全区低保制度城乡统筹,缩小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差距。探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模式创新,开展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规范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分类分档实施,落实重特大疾病(4大类9种)医疗救助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覆盖,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加大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力度。完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明确救助条件、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积极推动解决支出型贫困问题。全面推广应用核对信息平台,对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化核对。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信息化管理。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
三、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南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区减灾委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继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加大防灾减灾宣传演练力度,重点培育和支持1-2个具有防灾减灾救灾职能的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
四、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认真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落实,2018年全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2张,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58%以上。加强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高龄津贴制度,扩大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覆盖范围,继续做好老年人意外险入保工作。按市局部署,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步伐,落实市里即将出台的《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逐步建立居家照料、社区照顾、机构照护的“三照”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贯彻执行《衡阳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方案》,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五项制度。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逐步落实相关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全面开展入院老年人能力评估,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
五、促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规范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5元,积极构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定期复核制度。加强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募捐管理,继续做好“慈善一日捐”,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拓展网络募捐渠道,营造良好的慈善募捐氛围。探索慈善救助新模式,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
六、全面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水平。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加强基层基础,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居务公开“亮栏”行动,组织开展村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验收督查,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内容更新管理长效机制。丰富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推进社区协商广泛开展,探索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指导修订用好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综合服务信息平合和“智慧社区”建设,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是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指导村委会依法有序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统计监测评估工作。
七、推动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规范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发挥积极作用。深化社会组织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创新“党建+公益+服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做好省民政厅、财政厅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评估验收工作,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新入驻的社会组织不少于5家。全区登记和备案的社会组织达360个,达到小康社会考核指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5.5个。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起“互联网+社会组织”服务,实现社会组织线上线下服务。改进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规范社会组织内部行为,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示范性文本,加强社会组织业务培训,推动社会组织反洗钱工作。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为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增加其造血功能。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领域全面贯彻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三同步”,全区社会组织要把党的建设写入章程。抓好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和党建示范阵地建设,编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南》,探索推行以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机制,继续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其他扶贫行动,倡导志愿扶贫,服务群众。加强社会工作,推进镇社会工作站建设,持续推动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认真组织实施“三区计划”。加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和扶持力度,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力求落地1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继续加强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开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使用推广培训,推动志愿者注册,推进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培育衡阳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加强志愿服务精神和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激发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热情。
八、大力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执行优抚政策法规,更好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及时足额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依法做好评残、评烈申报和带病回乡认定工作,规范“两参”退役人员认定标准和程序,做好新增优抚对象认定工作。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住房优待政策。积极开展烈士纪念和烈士遗属慰问帮扶活动。创新优抚对象关怀抚慰方式,积极开展医疗巡诊、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送医送药活动。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仪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祭扫纪念烈士活动。建立健全优抚数据核查制度,加强优待抚恤补助金监管,畅通优抚对象沟通渠道,引导优抚对象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完善“阳光安置”办法。继续清理退役士兵权益保障问题,巩固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清零”成果,做好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宣传和实施,积极开展助力退役士兵就业活动,确保政策知晓率达到100%。深化“双带双促”活动,积极探索提升和丰富基层涉军服务保障水平和手段。按照“即退即审、即交即接”的要求接收安置军休干部和职工,认真落实“两个待遇”。积极配合开展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加强双拥宣传,大力营造双拥氛围。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双拥活动。
九、扎实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推进设立新的城市社区工作,有序开展街道设立报批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驻地迁移管理。宣传和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落实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配合市局编纂出版衡阳标准地名图录典志。扎实推进地名标准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进一步配合市局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完成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积极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和考评工作,完善平安边界建设机制。配合上级做好乡级政区界线勘定的前期调研和试点工作。推进界线界桩精细化管理等基础工作。规范流浪救助。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加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宣传引导,推进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活动。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和推进儿童信息共享,建立留守儿童“一对一”帮扶机制,确保落户和复学等各项关爱保护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孤儿保障政策,严格执行新的发放标准,继续实施“明天计划”,配合实施“助学工程”。规范儿童收养管理工作。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推进区婚登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弘扬湖湘文化,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尚。深入贯彻《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政策宣传,推广使用全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农村散埋乱葬治理工作,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十、进一步提高民政综合能力。深入推进“五化”民政建设,加快民政改革创新,积极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启动推进“五化”民政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民政法制化建设,探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改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强化网络舆情管控,营造民政事业发展良好舆论氛围。实施民政“十三五”规划执行评估及项目落地工作。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内控制度,强化局财务监督,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镇街民政规划财务工作督查。健全民政统计,提高民政统计数据质量。完善项目储备库建设,确保全区建设项目全面入库管理。加强福彩公益金管理,全面督查2017年度的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加强困难群众救助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督查。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统筹推进精准扶贫。加强规范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资金。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管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定期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信访法治年”工作,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分类处理、网上信访的要求,全面加强信访事项双向规范,落实细化考核办法,保障上访对象合法权益。加强保密管理,规范民政档案管理利用。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信息公开责任编辑:刘 露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