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下发的《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市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战略意义。质量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形象。加快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市,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环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全市上下必须充分认识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提升我市质量发展水平,努力推动“衡阳速度”向“衡阳质量”、“衡阳制造”向“衡阳创造”、“衡阳产品”向“衡阳品牌”转变。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质量为先、标准引领、品牌带动,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着力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提高供给质量,切实把推动经济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为建设经济繁荣、百姓富裕、生态优美、社会和谐、政治清明的新衡阳提供质量保证,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质量为中心,强化质量引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树立“质量是政治、质量是生命、质量是效益”的导向,在发展的方向目标、任务重点、政策举措上把质量强市战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质量治理工作,坚定不移地走优质发展、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提升质量供给水平,满足质量需求。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作为质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质量供给的水平,扩大全民共享质量发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厚植质量技术基础,推动质量创新。加强和依托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计量四大质量技术基础,加大对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研发应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完善质量共治机制,落实质量责任。建立健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质量责任体系,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注重社会各方参与,积极引导各种经济要素向质量提升的目标聚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促进质量共管共治、共建共享向深层次发展。
(四)主要目标。
到2020年,主要实现如下质量发展目标:质量强市战略全面推进。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理念牢固树立,宏观质量管理全面加强,质量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质量工作的引领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充分发挥,先进质量文化普遍弘扬,质量工作综合实力进入全省一类地区先进行列。(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供给质量水平显著提升。质量供给更富成效,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全市供给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在产品质量上,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主体入户率达到50%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处置率稳定在100%,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以上,进出口商品合格率达到99%以上。在工程质量上,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9.3%。在服务质量上,服务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型服务业客户满意度达到80以上。在环境质量上,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达到国家统一分解目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83%以上,Ш类或优于Ш类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市环保局分工负责)
质量技术基础成效明显。质量创新能力和质量技术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引领作用明显增强,计量科技基础坚实,标准实施效益提升,认证认可推动国际互认,检验检测机构布局更加合理,全社会的质量效益获得普遍认同,质量工作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前列。到 2020 年,力争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40项。力争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率100%,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率 100%。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市级检验检测机构服务主导产业作用明显,检验检测能力基本满足全市主导产业发展和消费安全监管的需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社会95%以上的量传和溯源需求。(市质监局负责)
质量治理体系更趋成熟。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广大企业的质量责任有效落实,政策引导、质量考核、技术法规、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科学高效,质量安全风险整体可控,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改观,进出口商品质量稳步提升,杜绝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二、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一)大力提升产品质量。大力开展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核心的质量提升行动。在输变电制造、盐卤化工、钢管材加工制造、有色金属冶炼、汽车及零部件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以及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树立质量标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式。围绕民生消费品和重点工业产品,开展企业对标达标行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推行绿色产品认证,推动品牌示范区、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建设。推动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建设,大力提升出口商品质量。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体系,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衡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构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推行重大工程和设备监理制度。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技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效益和效率。不断推进工程质量治理,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及大型公共建筑等质量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芙蓉奖等国家、省级优质工程,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分工负责)
(三)大力提升服务质量。以服务质量提升推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提升商贸、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以标准化推进房地产、物业管理、全域旅游、社区服务、中介服务、医疗、教育培训等服务新业态的规范化。推进现代物流、金融、信息消费、高技术创新、电子商务、工程设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的标准化、信息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加强口岸综合能力建设,支持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龙头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提升区域和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卫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文体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衡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工负责)
(四)大力提升环境质量。坚持产业结构与区域环境容量相适应的原则,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行“河长制”,持续推进湘江、蒸水、洣耒水、 水保护与治理。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加强工业废气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黄标车。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深入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减排。(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分工负责)
(五)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发展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品牌建设梯度,健全以消费者满意度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品牌培育认定制度。以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地理标志、名牌产品、著(驰)名商标、老字号、鲁班奖、芙蓉奖企业为主体,以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为载体,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开展品牌价值评价,确立品牌无形资产的地位,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分工负责)
(六)实施中小企业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检测平台、标准引领平台、品牌孵化平台、安全预警平台建设,通过标准引领、检测服务、质量诊断、品牌扶持、人才培训、诚信引导等,帮助和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质量兴企、质量强企”的发展道路。(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三、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一)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依托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加快制造业创新型载体建设,引导行业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独立法人形式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二)加强标准化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技术标准战略规划,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经济提质增效、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围绕做强做优衡阳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工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和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大力助推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参与标准制订。推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的衡阳标准集群,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化突破,构建具有市场核心竞争力和国家显著影响力的标准集群,建立以输变电装备、特种钢管、汽车零部件制造、核产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设备和“两型”社会等为特色的创新型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和质量效益,推动衡阳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分工负责)
(三)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加强计量科技基础研究,加快计量科技成果转化,带动高技术产业、精密仪器制造业、企业科研等相关测试领域的发展与创新。围绕衡阳产业发展战略的重点,力争建立相关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发挥计量在现代产业发展、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方面基础支撑作用,建立科学先进、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体系,不断提高量值传递和计量溯源体系的覆盖率。(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分工负责)
(四)推进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发展。大力培育和规范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认证等服务,培育第三方的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市场主体。引进国际知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快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和检验检测产业集聚区建设。(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衡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工负责)
(五)加快质量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推进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急、质量信用管理以及口岸管理等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自动录入、质量安全在线监测、违规违法网上报警、质量诚信全息留痕的质量治理信息化。(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旅游外侨民宗局、衡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工负责)
四、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一)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监督抽查、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聚焦对关系国计民生、涉及群众健康安全的重要消费产品的监管,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建筑装修材料、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建立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构建“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网购商品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进出境邮快件、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的质量安全监管。(市质监局牵头,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安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衡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工负责)
(二)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平台和风险源巡查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市质监局牵头,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衡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工负责)
(三)完善质量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质量指标体系,开展质量指数研究,定期分析评估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并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建设质量监管大数据信息平台和监测预警网络,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执法打假、消费投诉、产品事故、进出口商品召回等质量信息资源。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完善并落实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及时通报质量问题,依法曝光和处置不合格企业。(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统计局、衡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工负责)
(四)严格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完善综合执法体制,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重大质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
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 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市质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农委、市法制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畜牧水产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五、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一)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格局。加快建立企业质量安全首负责任、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和服务质量保 障制度。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深化质量工作体制改革,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建立覆盖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的质量监管体系。积极推动第三方质量服务发展,加快完善标准服务、质量检测、计量检定、技术诊断等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深化质量强市、强县、强企活动,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推动城市“有质量的发展”。(市质监局牵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木经开区、白沙洲工业园管委会分工负责)
(二)引导督促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指导企业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推动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原料采购、 进货验收、生产控制、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生产、六西格玛管理、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积极应用绿色环保技术,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评优等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分工负责)
(三)深入开展群众质量维权。发挥12345等投诉热线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改进质量仲裁,推进便民化
检验和质量鉴定服务,有效调解处置质量纠纷。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引导群众广泛参
与质量监督。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损害赔偿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鼓励推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构建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市工商局牵头,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市质监局、衡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新闻办分工负责)
(四)大力发展质量中介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合格评定、信用评价等社会中介组织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建立质量中介组织,推动质量服务的市场化进程。
加强质量服务市场的监管、指导,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提供技术、标准化、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咨询服务。(市民政局牵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一)加强质量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质量强市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深入开展“质量 月”、“中国品牌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在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营造质量氛围,追求质量精神。加强质量教 培训,在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开展质量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开展质量理论与政策研究,编制全市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市质监局牵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质量研究机构和质量学科建设,形成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合力培养质量人才的新格局,加速培育一批质量学科带头人和质量科技领军人才。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鼓励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和高端人才。采取各种形式支持各类优秀质量人才到国外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全员质量素质提升活动,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培训,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开展“衡阳工匠”评选活动,表彰生产一线和管理岗位的质量标杆,提高技能劳动者的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市质监局牵头,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分工负责)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加强科技创新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把知识产权保护贯穿到立项评审、合同签订、评估验收、成果评价、科技奖励、产业转化的各个阶段。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评议机制,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加强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安、涉农等我市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市科技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分工负责)
(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加强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监、工业、农业、保险、统计等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和质量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施质量失信"黑名单"和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市场退出制度。鼓励建立和规范发展质量信用服务机构,推广使用质量信用好的产品。(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畜牧水产局、衡阳海关、人民银行衡阳中心支行、保监会衡阳监管局分工负责)
(五)加强质量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快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法制建设,完善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法制体系。将质量法律知识宣传纳入全民普法计划,着力增强全民质量法制意识。(市法制办牵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质量强市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不断完善质量强市建设的机制建设和制度安排。各成员单位要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各自职能,分别负责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建设工作,每年度研究制定建设质量强市行动计划。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市质监局牵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策扶持。健全质量强市政策体系,结合质量工作实际,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质量工作经费,重点加大对国家级质检中心等检测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名牌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市财政局牵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三)严格责任考核。切实开展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的质量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绩效考核范畴,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和问责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开展对乡镇政府质量工作的考核,更好地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引导各级政府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市质监局牵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1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门户网责任编辑:曾彬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