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投融资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努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服务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企业
债券发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是实现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是扩大直接融资、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重要 工具,是企业改善融资结构、分散融资风险、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和投融资公司要充分认识企业债 券的重要意义,要站在建设“五个新衡阳”、“植优补短”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加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抢抓机遇,积极有效地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全市实际情况和各单位上报的企业债券发行方案,市政府委托市发改委每年下达全市企业债券发行计划。今年计划发行企业债券13只,募集资金195亿元。各发债企业要按照市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 施,依法依规推动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债券发行任务。
三、部门合力推进。发改、财政、国土、国资、住建、规划、环保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相关服务工作,帮助发债企业协调解决发债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在企业资产的合法性和募投项目的合规性方面予以支持。发改部门要主动作为,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的牵头工作,定期召开企业债券联席会议,积极对接上级发改部门,指导、督促发债企业做好发债前期准备工作,对每年的每个季度发布全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进度通报,确保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按时完成。
四、加强债券管理。对已发行的债券,各发行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实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的规定,加强企业债券存储期管理,严格通过偿债专户归集并划转偿债资金,确保债券按时到位用于项目建设,强化 信息披露,做好偿还本息准备,防止债券兑付风险。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曾彬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