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生育登记
www.zhengxiang.gov.cn作者:日期: 2015/09/16【字体:
 办理程序:

  1、申报

  怀孕5个月以后至分娩前、或终止妊娠需住院治疗的参保女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持医保手册、生育证(终止妊娠女职工带结婚证)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生育登记审核窗口登记,并指定一家定点医院。参保职工需异地生育的,产前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生育登记审核窗口登记和备案。

  2、审批

  生育保险科审核参保人员享受生育待遇条件科长审批。

  3、信息录入

  生育保险科录入定点医院、个人信息,生育证编码。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刘 莉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