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材料一览
www.zhengxiang.gov.cn作者:日期: 2018/05/25【字体: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信息来源:衡阳本地宝责任编辑:胡 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