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高新区2016年秋季小学新生一年级入学及插班生招生工作方案
www.zhengxiang.gov.cn作者:日期: 2016/07/18【字体: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指导思想,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

  (三)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

  三、工作步骤:

  1.政策宣传阶段:(2016年7月5日---7月14日)高新区新生招生政策向全区居民广泛宣传。每个社区、村组、幼儿园、学校、高新区门户网刊登通告。

  2.网上申请阶段:(2016年7月15日---7月31日)凡符合一年级新生、插班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于网上申请学位,各学校对递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初审统计。

  3.正式报名注册阶段:(2016年8月20日---8月25日)学生家长根据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划片方案到符合子弟入读学校进行正式报名注册(带好相关资料原件)。

  四、公办小学招生对象 :

  (一)具备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插班生

  1.2010年8月31日止(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以户籍登记年龄为准)。

  2.户籍、房产均在高新区教育服务范围内,现居住在高新区。(同时具备高新区华兴派出所户口、高新区房产证、社区或村组居住证。户籍户主、房产产权人须为儿童本人或父母,挂靠亲友的一律无效。高新区原八个村民组居民提供户口簿及村组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非高新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2010年8月31日止(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以户籍登记年龄为准)。

  2.监护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监护人须为儿童父母本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

  (2)在高新区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供务工所在区域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或在城区的房产证,或经街道以上机关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租房协议,并同时提供房东房产复印件)

  (3)在高新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提供劳动部门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代替)。

  五、民办小学招生对象:

  1.凡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以2010年8月31日为准)的适龄儿童。

  2. 学校自主招生,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就读学校。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家长及监护人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该儿童在本区的入学资格。

  2.有多处住址的居民子弟必须以居住地为准,一经入学不得再次择校。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学位,为了避免大班额现象,教文体局将视情况统一进行调剂。

  4.沐林美郡、新华名筑、锦绣湘城等楼盘属于蒸湘区平湖社区,不属于高新区服务范围。

  5.招生咨询电话:

  高新区教文体局:0734—8833026

  祝融小学:0734—2577688, 13873404858

  华新小学:0734—2635806, 18973457507

  蒸水小学:0734—2597400, 13875706707

  衡州小学: 18173479381, 15344423706

  二塘小学: 13762433582

  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16年7月1日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雷 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