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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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 |
430408 006262116 C 3 02 00 |
子项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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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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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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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企业、残疾人 | ||||||||||||
许可依据 |
中国残联《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残联发〔2007〕29号)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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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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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一)单位安置的残疾人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员; (二)单位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三)单位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有适当的工种、岗位,实际在岗从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复就业情况; (四)单位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的前一个月的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职工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 (五)单位内道路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 (六)单位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的前一个月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按月足额缴纳了蒸湘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七)单位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的前一个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职工实际支付了不低于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蒸湘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
许可程序 |
1、向区残联联合会领取《湖南省集中安置残疾人机构申请审批表》等表册; 2、初审《湖南省集中安置残疾人机构证书申报材料》并加具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认定及省残疾人联合会备案,并颁发《湖南省集中安置残疾人机构证书》(简称《机构证书》)及副本;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予认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3、年度审核。对年审合格的在机构证书副本的认证记录栏内签注年审合格的记录,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自愿退出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机构资格、限期整改到期仍不合格或在年审办法中有其他规定的,取消其集中安置残疾人机构资格,由认定机关填写《湖南省集中安置残疾人机构资格注销通知书》,书面通知被注销资格机构及主管税务机关,收回资格证书及副本。 |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0734-2896034 区监察局 0734-8296057 | ||||||||||||
窗口地点 |
衡阳市船山西路蒸湘区政府政务中心窗口 | ||||||||||||
交通到达线路 |
40路、4路 公交车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4-2896028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钟祥元 0734-2896028 | ||||||||||||
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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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信息 |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受 理 |
1 个工作日 |
□是 ■否 |
钟祥元 |
区残联 |
副理事长 | ||||||||
初 审 |
8个工作日 |
□是 ■否 |
李伯利 |
区残联 |
理事长 | ||||||||
复 审 |
5个工作日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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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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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告知 |
1个工作日 |
□是 ■否 |
钟祥元 |
区残联 |
副理事长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
1 |
资格认定申请书 |
表格 |
1 | ||||||||||
2 |
企业营业执照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
证照 |
1 | ||||||||||
3 |
单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副本 |
文本 |
1 | ||||||||||
4 |
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证明材料 |
表格 |
1 | ||||||||||
5 |
单位安置的残疾人职工名册、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
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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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每位残疾人职工的工种、岗位、使用设备说明; |
表格或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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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单位内道路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证明 |
文本或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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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单位为安置的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
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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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单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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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
审批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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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责任编辑:陆 意 | 分享: |